2023/04/25
2023年3月17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发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庄荣文署名文章。全文转发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网络强国的伟大实践中,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信息时代的“时”与“势”,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工作,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围绕依法治网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依法治网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不断完善,走出了一条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网之路,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2023年3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这是我国第一次专门就网络法治建设发布白皮书,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以《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发布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奋力开创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新局面,以法治力量护航数字中国高质量发展,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依法治网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网络法治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战略目标、原则要求、国际主张和基本方法,等等。这些重要论述以新的内涵丰富和完善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网络法治建设的时代要求。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信息革命时代潮流发生历史性交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信息革命的时代大势,强调互联网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继续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等等。这些重要论述,科学标定了网络法治建设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方位,充分体现了对信息时代发展脉搏的深刻洞察、对网络空间全新特征的精准把握,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网络法治建设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指明了网络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总结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依法治网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聚焦新时代以来网络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对网络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深入实施网络安全法,要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要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深植根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实践沃土,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又被实践所验证,引领我国网络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展现出坚实的实践根基、鲜明的实践导向和强大的实践伟力。
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了网络法治建设的为民理念。网络法治与10亿多网民直接相连,与14亿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等等。这些重要论述,坚持网络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为网络法治建设注入了最深沉最持久的动力源泉和发展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的中国主张。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明确提出各国应该共同努力,防范和反对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中国愿同各国一道,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把法治作为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保障,提出一系列契合网络发展实践、反映各国共同意愿的思想理念、原则准则,为网络法治建设提出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前瞻性、指导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实践要求、鲜明特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全面把握新时代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建设,不断探索符合中国互联网发展特点的依法治网之路。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依法治网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为网络强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党在信息化条件下治国理政作出了重要贡献。
推进科学立法,奠定网络空间法治基础。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着力建立网络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健全数字经济法治规则、划定网络安全法律红线、完善网络生态治理规范,先后制定出台了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法律。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40余部,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推进严格执法,保障网络空间规范有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网络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大个人信息保护执法力度,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探索与网络市场新业态相适应的执法模式,依法整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网络基础资源、重要网络系统、网络数据等领域安全执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净网”“清朗”“护苗”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淫秽色情、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算法滥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的治理力度,推动网络空间持续向好、天朗气清。
推进公正司法,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信息时代司法新需求,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司法。创新网络司法规则,及时制定涉网司法解释,依法审理新类型、疑难复杂和互联网特性突出的司法案件。探索网络司法模式,积极推行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领域的深度应用,相继设立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探索实行“网上案件网上审理”,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呈现良好态势。
推进全民守法,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创新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手段,拓展“互联网+普法”新模式,积极运用网络媒体开展网上普法活动,推进线下普法向线上延伸。围绕青少年、互联网企业从业人员等重要普法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明显增强。强化网络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推进网络法治智库建设,为网络法治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推进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全球网络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主张为指引,积极开展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发挥联合国在网络国际治理中的主渠道作用,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积极参与形成区域性网络治理规则。开展网络法治双多边对话交流,加强网络安全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搭建网络法治国际对话合作平台,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等。
三、认真总结新时代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科学指引。新时代以来,网络法治建设在实践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积累了一系列来之不易、弥足珍贵的经验。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网络法治工作全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也是推进网络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加强党对网络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网络法治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互联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网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网络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和道路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网络法治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网络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公平、健康、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网络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网络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网信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国网络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必须坚持中国特色治网之道,立足国情、民情、网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制约互联网发展的瓶颈问题,走好中国特色的网络法治道路,为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坚持把握网络法治工作规律。网络法治是一门大学问、新学问,必须科学把握内在规律,处理好发展和安全、自由和秩序、开放和自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统一、规范发展和鼓励支持相协调、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相衔接,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为网络强国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坚持推进网络法治工作创新。互联网因创新而生、因创新而兴,网络法治工作尤其需要创新。必须顺应全球信息化发展大势,立足我国互联网发展实践,加快推进网络法治理念、内容、方式、方法等全方位创新,完善和创新新技术新领域规则,提升网络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创新引领网络法治实践。
坚持凝聚网络法治工作合力。网络法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好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协调推进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信息化和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等各领域法治工作,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四、奋力开创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新局面
推进依法治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网络法治工作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深入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奋力开创网络法治工作新局面。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网络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管互联网全面贯穿于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网的制度和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强化重点领域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的网络法律体系。立足“十四五”时期网信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为引领,涵盖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信息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等领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多个位阶,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网络法律体系。强化网络重点立法,加快制定修订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急用先行,丰富“小快灵”立法。强化前沿问题研究,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立法步伐,做到新技术新应用发展到哪里、法治建设就覆盖到哪里。
深入开展网络执法,保障网络法律法规实施。深入推进网络执法协调机制建设,强化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全国网络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网络传播秩序规范治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多种惩戒方式,开展分类分级监管执法。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行为。加强网络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法治宣传研究,凝聚依法治网强大力量。全面实施网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将“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贯穿于依法治网全过程。将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网络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深化网络法治研究与教育,推进网络法治理论创新,建立健全网络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推动网络法治智库建设,为网络法治建设提供更强大的智力支持。
增进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主张为指引,加大我国互联网治理实践和理念主张的对外宣介力度,做好《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宣传解读工作,加强对外传播,讲好中国故事。积极参与数字货币、数字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充分发挥联合国主渠道作用,通过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亚非法律协商组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平台,加强网络立法和政策机制建设交流合作。